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示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洪滩制酒区建设项目(变更)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洪滩制酒区建设项目(变更);
(2)建设单位: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技改;
(4)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习酒镇大地村洪滩组;
(5)建设内容:对《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洪滩制酒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拟配套建设的2500吨/天污水处理站进行变更,取消洪滩制酒区废水处理站建设,将废水经预处理后提升至中渡污水处理厂处理,另将中渡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调整为6000吨/天。
二、建设单位金沙2004路线js5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习酒镇
联系人:张光利
电话:18785000712
邮箱:jtgood2009@163.com
三、评价单位金沙2004路线js5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后大营村村委会东北200米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076215430
邮箱:104141201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nmzion-gb-ekmmpeiqera
提取码:d7uh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请对该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通过以上金沙2004路线js5的联系方式、邮箱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