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岩底下制酒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岩底下制酒区建设项目位于习水县习酒镇,现我公司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主要建设制酒厂房15栋及锅炉房、酒泵房、食堂办公综合楼、谷壳库房、水泵房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白酒9000t。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通过邮件及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相关单位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邮箱:1758507330@qq.com)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并反馈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金沙2004路线js5的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及金沙2004路线js5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钟星
联系电话:18985253614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金沙2004路线js5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禾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莹
联系电话:13666967728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7日